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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田公告

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碘美普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碘美普尔技改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碘美普尔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大浦开发区临浦路22号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技术改造,购置自动化反应设备、控制系统、质检设备等,实现原料药400吨/年,制剂:800万瓶/年。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废水:项目废水处理依托厂去现有污水站,其中高浓高盐废水采用“调节+臭氧氧化+蒸发析盐”预处理,高浓低盐废水采用“精馏脱轻+调节+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臭氧氧化”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单元出水与其他生产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单元处理,采用“UBF厌氧+接触氧化+缺氧+曝气+二沉+混凝沉淀”处理工艺。污水站出水可达恒隆水务大浦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制水排水、蒸汽冷凝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水质满足恒隆水务大浦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直接经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区域污水管网。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接管如大浦工业污水厂集中处理,最终进入大浦河排放入海,可以使区域水体环境达标。   废气:本项目三车间白油回收系统产生四氢呋喃、甲醇、异丙醇、甲基叔丁基醚、乙醇、氯化氢等废气,依托车间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二级白油吸收”装置处置后,经现有2#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七车间产生乙二醇单甲醚、氯化氢和粉尘等废气,依托车间现有“一级水喷淋+一级碱液喷淋+二级白油吸收”装置处置后,经现有4#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十车间新增制剂生产产生的粉尘废气经依托现有“高效除尘器”处理后,经现有11#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厂区100米为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此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以及其他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固废: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轧盖不合格瓶盖,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合格瓶盖委托第三方无害化处置,不排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采用隔音等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可行;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施工期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有局部的影响,经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可避免或减少这些不利影响;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看,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补充该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请登录下载: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RSAq_8Fb7hX3lEV3F_ckA 提取码: ah3k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公众意见调查表--点击查看
2025-06-16
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碘美普尔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碘美普尔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单位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碘美普尔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向公众第一次公示,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碘美普尔技改项目。       项目概要: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技术改造,购置自动化反应设备、控制系统、质检设备等,实现原料药400吨/年,制剂:800万瓶/年。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总       联系方式:15371668853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大浦开发区临浦路22号 3、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082037090       联系人:陈工       电子邮件:534705338@qq.com        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凌州东路8号秀逸苏杭城市综合体商务办公楼1804号 4、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环评主要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及污染治理措施评价、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可以就项目发表自己的意见及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如何、对自已的生活影响如何、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影响如何;是否支持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等。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为拔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                                江苏宇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龙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5日   公众意见调查表    点击下载查看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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